1月12日,联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批准一份初步建议,内容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代表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基础证券,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申请中国存托凭证上市及买卖。
1月12日,联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批准一份初步建议,内容有关建议发行中国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代表公司新发行的普通股作为基础证券,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申请中国存托凭证上市及买卖。
公告显示,联想集团根据建议拟发行公司的新普通股,占经该新发行扩大后的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不超过10%。
联想集团拟将发行基础股份的所得款项用于新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的研发、相关行业的战略性投资,及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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