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做出规范。其中最受关注的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 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
这其中,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受舆论关注,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这关乎执法过程最基本的事实判断依据,也就是公众最想知道的执法真相。
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规范执法程序,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既是确保程序合法的有效约束,也是保护公民权益的有效安排。
同时规范也对执法记录仪在关键时刻“失灵”、音像记录“精准”坏掉现象进行规范管理,不仅应据此作出倾向于对当事人有利的结论,还应严肃追究相关行政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