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指出,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
在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中,企业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和企业投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信号系统和牵引传动控制系统制造项目核准被列为第一和第二位。对取消的投资审批项目,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备案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投资项目,要通知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职责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