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河北省衡水市区育才街人民路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当事人均指责对方闯红灯在先,一时责任认定陷入困境,幸亏道路监控系统这双“千里眼”相助,为事故认定提供了有力证据。
6月12日下午4时50分许,衡水市民李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人民路自东向西行驶,司机张某驾驶小轿车沿育才街自北向南直行。当两车行驶至育才街与人民路口时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被轿车当场撞翻,李某全身多处擦伤,电动三轮车严重变形,同时轿车侧面大面积划损。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各执一词,均指责对方违法行驶,对事故责任认定争执不下。
由于现场缺乏有力证据,事故处调查民警调取了事发路口的道路监控录像。录像清晰回放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原来当时正值东西方向红灯,南北方向直行红灯、左转方向绿灯,两车均存在闯红灯的情况。由此民警认定双方在此次事故中均存在过错,路口监控为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准确依据。事故当事人也纷纷表示要牢记这次教训,在今后行驶中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出行带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