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俺村里安装的‘电子眼’,帮俺挽回了经济损失!”山东省滕州市姜屯镇黄庄村村民黄志强高兴地说。日前,黄志强不慎将钱包丢失,格外着急。随后,在村支书黄长祥的建议下,通过翻阅监控视频记录,找到了捡钱包的村民,最终物归原主。
“电子眼”帮助村民找到钱包,是姜屯镇视频监控系统服务村民的一个成功事例,目前该镇村民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均感受到村庄治安有了明显改善,安全感逐步增强。据了解,2012年以来,姜屯镇大力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加大技防投入,完善电子监控网络,扩大监控覆盖面,全面提高了基层治安水平。目前全镇总投资500余万元,完成了40个村庄、1000余个电子监控设备的建设安装。
该镇成立了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并通过印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安装积极性。在资金筹集方面,该镇制定出台了相关激励政策,规定村庄安装的监控摄像头达到建设标准后,除享受工程总造价30%的奖励外,镇政府还对每个村给予1000至3000元不等的补助奖励,并对每个安装村所在办事处奖励500元。为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该镇设立了视频监控室,安装了红外线摄像头,保证视频资料能够存储15天以上。对已建好视频监控系统的村,完善使用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实现一台电脑终端查看全村治安动态,促进了全镇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