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震惊全国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司机陈家明知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却违反交通法规驾车超速行驶,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发生后,朝阳区警方迅速反应,成立专案组全力调查事件情况。东方网力作为朝阳区信息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平台提供商,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协助警方调查取证,通过模糊查找、时间检索、智能帧标记等技术手段,迅速锁定了肇事车辆的行车路线,全程记录了事件过程,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事件回顾
2010年5月9日早晨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牌小型轿车,在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牌小型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左前侧。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6岁女儿珠珠死亡,陈伟宁的另一双胞胎女儿珍珍因不在车上,幸免于难,陈的妻子王辉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