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北京市安监局首次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今后,10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连续三年上榜,企业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关闭。
据北京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举例说,今年“7·19”燃气泄漏事故造成东三环国贸桥下交通中断,15条公交线路绕行,周边500余户居民和部分单位的用水、用气受到影响。类似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企业,今后都会被纳入“黑名单”。
而“黑名单”将在北京市安监局网站即时公布,公布期限为一年。名单信息将同步向投资、财政、国土、建设、工商、金融等多个部门通报,形成合力对“黑名单”企业予以惩戒。
《办法》还指出,企业一旦被纳入“黑名单”, 一年内将严格限制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管理部门将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资质,限定其参加政府类项目投标。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