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县自2007年投入使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以来,为警方侦查办案提供了43条有价值的线索,各类刑事案件立案率呈下降趋势,确保了一方平安",昭苏县公安局副局长黄洪说,"这得益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昭苏分公司提供的高质量的视频监控租赁设备和到位的技术维护,确保警方在节约大量人力、物力的同时,享受到稳定的视频监控服务"。
2007年4月,昭苏县政法委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昭苏分公司签订了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建设合同。同年5月开始施工,7月基本完成前端设备和监控中心的建设,开始试运行。系统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昭苏分公司负责建设、维护,昭苏县政府出资租用,交给公安局使用。
截止目前,昭苏县共安装视频探头65个,分布在县城各主要进出口、主要街道、广场、公共复杂区域、案件高发区和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与重点部位以及全县9乡1镇的主要路口及乡政府。
视频使用全数字网络视频传输技术,通过光缆传输。监控中心设在昭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可实时回传图像、查询、视频下载、远程控制摄像头。昭苏县各乡派出所均设监控分中心,可监控本乡的视频图像。
2009年3月18日22时许,昭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该县洪纳海乡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受害人死亡,肇事车逃逸。案发地距县城1公里,位于通往昭苏县西线8个乡场的路上。
此路段车流量较大,案发时小雪伴有大雾,且无目击证人,现场也没有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办案人员通过调阅各路口的监控录像,确定了案发时间,锁定了3月18日21:41时,被西出城路口摄像头录像的一辆由东向西通过的车辆有重大嫌疑。
由于天黑有雾,录像的画面只能判断此车为微型车,车顶有一团黑影。经过对监控录像画面进行技术处理,显示出黑影是行李架,据此判定肇事车辆为微型普通客车。通过办案人员多日的排查,4月6日,在昭苏县75团发现了与肇事车辆相似的一辆无牌证白色微型面包车。经调查审讯,车主杨雄交代了交通肇事经过。
黄洪说,自2007年视频监控系统建成以来,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治安防控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昭苏县治安形势逐年好转,近两年该县刑事、治安案件较监控系统建成之前,有明显下降,群众安全感有所提高。
2009年1月,昭苏县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自治区级平安建设先进县和综合治理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