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2008年全省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实施意见》(吉办发[2008]9号),吉林省将开通电子监察系统。为使系统早日投入运行,省软环境办密切协调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信息化办等相关部门,在确定了长春市、白山市政务大厅为我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试点之后,克服困难,紧密配合,于9月28日完成了新定型的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软件的安装、
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以及省、市、县三级政务大厅内部专网连接开通工作。这表明我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试点市县已经开通。开通后,省政务大厅可监控长春市、朝阳区、九台市政务大厅和白山市、江源区政务大厅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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