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保厅近日确定,被列为国控水污染源名单的294家重点企业,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同时,要积极推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行,实行污染源自动监测仪器强制检定和比对监测制度,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经费补助制度和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责任。
江苏省环保厅要求,全省各市、县(市)环保部门要负责组织辖区内重点水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和监控设备间建设。重点水污染源废水排放口要实现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自动监控设备原则上由排污单位选用环境监测仪器检测机构适用性检测合格的产品,其数据传输要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方案要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相关设备安装技术规范,监控设备间应当统一样式,符合省环保厅制定的推荐标准。
全省各市、县(市)环保部门要对前期已建成的自动监控设备进行重新核查,对不符合安装规范、不能通过强制检定与比对监测、不能稳定运行的设备要限期改正。294家国控重点水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设施建设工作必须于11月底前完成,并与省、市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