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南昌日报的消息显示,南昌市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建立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责问责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提出,南昌市将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建立相对完善的文物安全防护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先进技术和装备,实现文物安全监管的现代化和科技化。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新一代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文物安全防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逐步将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单位纳入全市安全天网工程,逐步完善全市文物安全监管平台。
《意见》还指出,南昌市将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文物安全管理网络,各级文化(文物)部门、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要严格执行文物巡查报告制度。公安、国土、规划、市场监管、旅游、宗教、文化(文物)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建立文物执法联动机制,共同研判文物安全形势、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文物建筑构件,盗捞水下文物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严厉查处非法文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文物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建设工程(包括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要依法严格履行文物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先行开工。要加强经费保障,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文物安全经费投入。
《意见》明确,强化行政督察,将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列为市政府督察重要事项,对重大文物违法案件和文物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督办,必要时约谈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集中曝光重大典型文物违法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