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安居宝在 8月26日公告中称,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缓解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使用(2012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决定将超募资金中的1.2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使用1.2 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安居宝独立董事柳晓川、杨如旺、 李建辉、张方方均发表一致同意意见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亦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但据半年报,从2013年8月28日至2014年5月19日期间,安居宝先后购买了26项非保本浮动收益、保证收益型委托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达14400万元。
而创业板超募资金使用规定,上市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的,必须符合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要求。
2011年初上市的安居宝,实际募资净额为83136.6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高达61635.0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