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国外包市场,目前市场普遍对安全服务外包缺乏足够理解,一包了之的思想比较多。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退休顾问史奇中强调:“安全服务外包是一种字面的理解,是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做法的理解,实际上存在很深刻的内容,有深刻文化内涵需要理解。”
外包属于转移风险,有些部分确实可以移转,而有些则属于银行的法定职责,如技防工作运维外包出去,其实就是做侦测作用。侦测之后,按照规定要不要报警,是银行的法定职责。现在最关键的是,银行对不能解决的安全紧急事件向公安机关立即报警,求得公安机关的最后保护,不仅是银行本身的事,也是银行对社会的承诺。
“银行和外包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关系要搞清楚,职责是移交给报警公司,品牌承诺没有移交出去,特别是没有移交出去的部分,怎么跟自己安保工作接口,不能因为外包就有这种一包了之的想法。”中国人民银行退休顾问史奇中说道。
对此,星展(台湾)商业银行徐子文提出了相同的看法:外包确实可以规避一些风险,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一部分是不能转移的。他继续说道:“责任移转有两个方面,有些东西可以使用法律移转出去,更高的部分,不管法律上可不可以移转,对银行的品牌承诺以及客户的承诺不能移转。”那么,责任没有完全外包出去,保安体系和银行内部的保安体系如何有机结合起来,这是需要共同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