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近日获得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办法明确,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是以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公共服务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目的,并采取列举的方式明确幼儿园、学校、大型商贸等十大类场所或区域的重要出入口、主要通道或者要害部位应当建设、安装公共视频系统;同时明确了禁止建设、安装公共视频系统的场所和区域:旅店业客房内、集体宿舍与公寓房间内、哺乳室、公共浴室、更衣室、化妆间、卫生间等场所和区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在查阅、复制或者调取公共视频系统信息资料时应当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并出示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专家点评:相对以往类似的规定, 武汉新法规中明确了禁止安装安全视频的区域,以及调阅或调取公共视频系统信息资料的流程,突出了对私权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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