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据了解,该案是1997年刑法新增帮助毁灭证据罪以来,中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首宗帮助毁灭证据案件。
犯罪嫌疑人徐某是中山南朗镇一家物业公司的保安领班。去年10月至11月间,一名湖南籍男子向徐某透露,他准备盗窃物业车库内物品,并希望徐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此该男子还许诺事成后给徐某两条香烟的好处。徐某随即默许了该男子的盗窃行为,但之后却没有收到对方的香烟,徐某也没有把该事太放在心上。
今年3月,存放于物业车库的一批价值5358元的瓷砖失窃。徐某猛然想起近半年前的“约定”。徐某认为这起盗窃案可能是湖南籍男子所为,担心受牵连。
今年3月28日,徐某进入物业监控中心,将记录该男子实施盗窃时进入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的两个存储硬盘格式化,导致该存储数据无法恢复。徐某毁灭了侦查机关侦破盗窃案的重要线索和证据,造成侦查工作严重停滞。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毁灭了侦查机关侦破盗窃案的重要线索和证据,造成侦查工作严重停滞,妨害了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该案移送审查批准逮捕后,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批准逮捕。
据检方透露,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