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知识网】《中华人民公和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必须为股份制公司,因此企业在上市前必须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数必须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需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另外公司还须具有独立的运营能力、主营业务突出,拥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按照相关财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它们的改制则需特别注意以下的问题:民营企业与家族经营常常密不可分,家族企业往往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身,这时建立健全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等制度在内的公司治理结构则显得尤为重要;不少企业在财务上存在设置账外账、账目不清的问题,例如税务问题,如果在提交发行申请前存在偷税或漏税情况的,原则上应补清税款,充分披露有关情况,改制时应着重改善相关财务问题;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发起人须在5人以上,且公司的改制需经过商务部的批准。
实践中,由于改制涉及众多的财务以及法律专业问题,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财务以及法律部门,企业很难独自完成改制。而券商作为重要的中介在改制中将起到主导作用。一般来说,企业选定承销券商后,券商便会派出专职人员进驻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在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后,就会根据企业需求,联同会计以及律师实务所为企业订制合适的改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