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在明知监控录像记录下王某等人打砸行为的情况下,仍听从王某的话将监控录像全部删除,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调取证据。目前,宝安区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3月25日晚23时,在沙井街道一个小区任保安队长的王某和另外几名男子至小区的便利店购物,在购物过程中与营业员游某发生争吵,王某便纠集另外四人(另案处理)持砍刀等工具冲入便利店对游某实施殴打,并将该超市的收银机、冰箱、玻璃柜等物品砸坏。
案发后,王某等人逃离现场。
因小区在这家便利店附近安装了两个监控摄像头,可以拍到案发的全过程,王某便打电话给同事刘某,告诉对方其参与打砸一事并要求刘某将案发当日的监控录像全部删除。
刘某在明知监控录像记录了王某等作案过程的情况下,将当天的监控录像全部删除以帮助王某等人逃避调查。
次日,公安机关前往该小区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已经被刘某销毁,遂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