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公安部交管局今天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将在明年4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定中对监控设备使用中涉及的设置地点、证据要求等做了进一步明确,要求固定电子眼设置地点要对社会公布。随着固定电子眼位置的公开,“固定测速”有可能成为电子地图导航软件的基本功能。由于“固定测速”警示功能的增加,用户对导航仪的实用性评价也将随之增加,这对国内GPS导航仪市场的升温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俗称“电子眼”,近年来,各地已经普遍使用“电子眼”对一些违法行为拍摄取证。但是由于在执法中暴露出告知不及时、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争议。
在市场上也早就出现了应对“电子眼”的警示设备甚至是干扰设备。其中俗称“电子狗”的反雷达测速设备最为司机所青睐。这种设备有的可在1公里范围内提前提醒电子眼或测速雷达,甚至能发射强光干扰电子眼拍照,所以被交管部门所禁。流动测速是这类“电子狗”的特点。
另外一类设备则是利用GPS定位原理,将固定“电子眼”的位置信息内置在设备中,当车辆行驶到数据库中有的“电子眼”附近时便会提前进行语音提示。有的设备只有内置了“电子眼”数据没有电子地图,因此只是起到警示作用。而有的导航仪中的导航软件已经添加了全国的“电子眼”数据,因既可以导航也有“固定测速”警示作用。近来,市场上还出现了流动测速反雷达设备与GPS导航仪一体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