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龙井市交警大队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龙井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经龙井市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辖区内的14处电子监控设施将于本月18号、也就是下周一开始正式投入使用,将对车辆违章超速、违章停车、掉头、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监控抓拍。
电子监控设施又称电子眼,是交警部门用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的高科技仪器,如果驾驶员驾驶车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那就难逃它的法眼,延边州一些县市已经安装并使用了电子监控设施,有效地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从下周一开始,吉林省龙井市辖区内的电子监控设施也将正式投入使用,全天候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14处电子监控设施有11处设在市区内,另外3外分别位于老松公路176公里+600米,维新村公路中队门前、老松公路184公里+200米,市气象局门前以及珲乌公路137公里+600米,老头沟镇路段。